新乡市卫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公布《新乡市卫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目录(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0 11:09 信息来源:卫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访问量:2165

 

 

新乡市卫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公布《新乡市卫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目录(2021—2025年)》的通知

 卫滨文广旅202229

 

区文化馆、图书馆及各镇(办)综合文化站: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规范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公共文化服务行为,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新乡市卫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2021-2025)》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新乡市卫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0日

 

 

 

                  新乡市卫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2021—2025年)

 

内容

服务标准

承担单位

设施开放

    区图书馆、区文化馆、镇(办)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基本服务项目健全,设施免费开放(区图书馆每周免费开放时长不小于56小时;文化馆每周免费开放时长不小于42小时;镇(办)综合文化站每周免费开放时长不小于42小时。)

 

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各镇(办)综合文化站

 

读书看报

区图书馆、镇(办)综合文化站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区图书馆、各镇(办)综合文化站

“送戏下乡”演出及政府购买服务

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每个乡镇(街道)每年有2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

区文旅局

文体活动

1、区图书馆年举办讲座6次。

2、区文化馆年开展文化公益性讲座12次,年组织大型文艺、展览活动10次。

3、镇(办)综合文化站年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不少于3次、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3次。

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各镇(办)综合文化站

 

流动服务

区图书馆每年下基层的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10次。

区图书馆、区文化馆、

数字服务

1、区图书馆建设1个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6TB。

2、各级各类文化设施内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

区文旅局、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各镇(办)综合文化站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

1、区图书馆为残障人士配备无障碍设施,图书馆配备儿童和盲文书籍,提供阅读服务。

2、区图书馆、区文化馆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活动。

区图书馆、区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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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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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