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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6 08:48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13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60号)及豫政办明电〔2017〕6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现就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尽快加强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强化公开理念,提升专业素质,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照《新乡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明确的工作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要逐项梳理、制定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原则,切实担负牵头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按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配合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三、积极贯彻落实  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中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并与2017年11月20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要点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内容。附件:新乡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新乡市2017年政务公开个工作要点任务分解.xls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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