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桢绪农产品有限公司豆制品、淀粉制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06 16:11 信息来源: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滨分局 访问量:11714

关于拟河南桢绪农产品有限公司豆制品、淀粉制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2644110

     通讯地址:新乡市人民路 138 号(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桢绪农产品有限公司

河南桢绪农产品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光明路与规划德源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在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光明路与规划德源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建设豆制品、淀粉制品生产项目

 

1、废水:项目建设1座处理能力为6t/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沉淀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废水在厂区总排口混合,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贾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和贾屯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2、废气: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项目恶臭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排放标准限值)

3、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等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暂存于密闭的污泥池,定期运往制砖厂作为制砖原材料使用,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4、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车间密闭、门窗密闭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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