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6-03-16 16:24 浏览量:
卫滨人社许准字〔2026〕第3号
新乡市鸿阳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于2026年3月9日提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审批(培训项目变更)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6年3月9日受理。
准予许可的理由:3月11日经现场查看,该学校有与办学类型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和办学设施设备;有合法独立使用的办公、教学和实训场地;有与变更培训项目相适应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具备变更培训项目的条件。
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审批(培训项目变更)的行政许可。
变更前的专业: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保育员、电焊工。
变更后新增两个专业: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保育员、电焊工、电工、家政服务员。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卫滨人社许准字〔2026〕第3号).pdf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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