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卫滨区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跨区域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公示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6-04-08 15:38 浏览量:

根据卫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关于《卫滨区关于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跨区域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卫巩领〔2023〕8号)文件内容,对跨区域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按照实际交通支出(以法定票据为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跨省务工就业每年给予300元,跨市就业每年给予100元。情况如下:

脱贫户劳动力徐志强2026年已在桂林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符合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条件,将给予300元奖补。

现对上述资金进行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向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电话反映。 

举报电话:0373-2028195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3-2826798  区农业农村局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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