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5-09-22 11:31 浏览量:

张福平,你不服被申请人2025年5月20日作出的新卫公(自)行罚决字【2025】1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5年7月10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现本案已审理终结本机关于2025年911日作出《卫滨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卫滨复决202551)。因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卫滨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卫滨复决202551)。

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供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或到卫滨区人民政府(地址:卫滨区人民路479号,联系电话:0373-2826022)领取该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5年922   

卫滨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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