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为更好提升我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依托卫滨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开展农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1号)文件规定,对参加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发放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参训人员9人,共补贴金额6300元。
卫滨劳务输出服务局
2018年11月6日
2018年,为更好提升我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依托卫滨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开展农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1号)文件规定,对参加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发放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参训人员9人,共补贴金额6300元。
卫滨劳务输出服务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