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辖区内大型商超、加油站的疫情防控工作严密到位、不留死角,卫滨区商务局成立四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组,每个检查组均由科级干部带队,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严格按照“四个标准”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确保商务系统疫情防控迅速、全面、科学、高效。
一、纪律标准
各督导检查工作组人员要严格做到准时到岗,共产党员要亮明身份,时刻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按照《卫滨区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督导检查表》内容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二、自防标准
各督导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注意自身安全防护,开展检查工作时务必佩戴口罩,与检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勤洗手、勤消毒,严格自我防护,提高警觉意识。
三、检查标准
对每个点位开展督导检查时,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严查:1、是否对公众场合和公共设备进行每日2次以上消杀;2、是否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张贴防控宣传标语等;3、是否配备了红外体温检查设备;4、员工是否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5、是否对企业员工进行每日体温检测;6、是否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7、是否禁止未戴口罩人员进入公共区域;8、是否对检测出体温异常人员进行登记上报;9、商场超市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是否充足等。
四、记录标准
督导检查人员要严格四项工作记录,做到有迹可循、有踪可追:1、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台账记录;2、做好现场检查资料记录;3、对督导发现问题要有整改反馈,强化问题闭合落实;4、对重大问题要开展二次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