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卫健委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十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现将此批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校验
1、新乡张健诊所
2、新乡李新孝诊所
3、新乡王玉娥诊所
4、新乡韩凤琴诊所
5、新乡济世昌医药有限公司中医坐堂医诊所
6、新乡市卫滨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
7、新乡市卫滨区锦绣社区卫生服务站
8、新乡孙东亮诊所
9、新乡第四人民医院自由路口腔诊所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
1、新乡市卫滨区中南社区卫生服务站
2、新乡市卫滨区金穗社区卫生服务站
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