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禁养区畜禽养殖规模场(户)关闭搬迁的公示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17-03-28 09:48 浏览量:
    根据《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豫政〔201586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号)、新乡市环境污染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卫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11个专项方案的通知》(新环攻坚办〔201720号)、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卫滨区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政办〔201696文件要求,现对我区禁养区畜禽养殖规模场(户)关闭搬迁予以公示(共计2个)。
       
             附件:搬迁名单.doc
    

 

 

公示时间:2017328--43

监督电话:282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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