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禁养区畜禽养殖规模场(户)关闭搬迁的公示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17-03-28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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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豫政〔2015〕86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号)、新乡市环境污染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卫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11个专项方案的通知》(新环攻坚办〔2017〕20号)、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卫滨区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政办〔2016〕9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我区禁养区畜禽养殖规模场(户)关闭搬迁予以公示(共计2个)。
附件:搬迁名单.doc
公示时间:2017年3月28日--4月3日
监督电话:282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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