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0-11-29 16:28 浏览量: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规定,下列医疗机构因逾期未提交校验申请或到期未换取新证,依法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河南省悦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医坐堂医诊所

PDY16012841070317D2122

新乡市卫滨区东高村第一卫生室

PDY15031741070312D6002

新乡市卫滨区孟营新村第一卫生室

PDY15017341070312D6002

新乡郭如宾诊所

PDY14002041070317D2122

新乡王富生诊所

PDY00516041070317D2122

新乡卫滨段福生诊所

PDY18060241070317D2122

公示时间未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30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或单位如有意见,请实名向我委反应。

联系电话:0373-2826134

 

 

                  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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