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程序,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拟推荐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1个,现公示如下,请予监督:
序号 | 集体名称 | 集体性质 | 集体级别 | 是否援鄂 |
1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 机关 | 股级 | 否 |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我们反映。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9日—2020年12月13日
监督电话:0373-2826199
中共卫滨区委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程序,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拟推荐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1个,现公示如下,请予监督:
序号 | 集体名称 | 集体性质 | 集体级别 | 是否援鄂 |
1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 机关 | 股级 | 否 |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我们反映。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9日—2020年12月13日
监督电话:0373-2826199
中共卫滨区委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