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7日,受区政府委托,区审计局局长张宏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现将有关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2021年度卫滨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及上下联动实施的审计中,指出的问题共4大类11个,涉及单位9个。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11个,整改率100%。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收支平衡方面
截止2021年底财政总预算“预拨经费”余额23737.67万元,其中2021年新增10117.38万元,应列未列财政支出。整改情况:截止目前区财政局已安排债券资金1425万元消化近三年预拨,剩余预拨区财政局主要采取以后年度列入预算、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等三项措施进行消化。此问题已整改。
(二)会计科目使用不当
区财政局2021年9月列支临时工工资记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应记入“劳务费”,2021年11月列支电费记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应记入“电费”,列支通讯服务费记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应记入“邮电费”。整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部门预算支出经费分类科目的规定,加强会计核算工作,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此问题已整改。
二、司法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超预算支出32.31万元。整改措施:组织培训学习《卫滨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和《中共卫滨区委办公室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并制定《卫滨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此问题已整改。
2.决算报表金额与账面金额不一致。整改措施:加强学习《部门决算管理制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决算,做到数据真实正确、内容完整,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严格核对预决算报表和财政部门批复预算金额,做到账表相符。此问题已整改。
3.未按预算批复支出。2021年度区财政下达区司法局部门预算批复支出明细表中“公用经费-一般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补助”显示为3.9万元,预算支出明细表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显示为0元,该笔资金实际由区机关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支出。整改措施:组织学习《卫滨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和《中共卫滨区委办公室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并制定《卫滨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此问题已整改。
(二)资产管理方面
应记未记固定资产3700元。整改措施:已于2022年8月记入固定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此问题已整改。
(三)会计制度执行方面
会计科目使用不当。整改情况:一是集中组织培训学习,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制定《卫滨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此问题已整改。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
卫滨区应急管理局在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中,采购了显示屏、一体机、作业操作终端等设备,并于2022年8月验收合格,未及时记入固定资产。整改情况:卫滨区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12月梳理了固定资产明细报财政审批,于12月2日录入固定资产系统。此问题已整改。
(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审计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机制未有效运行,未能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作用。整改情况:区黄河流域领导小组就此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强调明确区黄河流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做好督促落实等工作,此问题已整改。 (三)省重点民生实事专项审计调查
核实1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与技能培训并申请培训评价补贴。整改情况:卫滨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已于2022年9月30日对不符合条件的12人相关数据从培训系统删除,并严格全程监管,核实参加技能培训的对象并按照标准发放补贴。此问题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