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期召开困难群众大病救助联席会议,研究申请大病救助的病种、花费金额和救助范围等事项。二是严格按照新乡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进行救助。至目前,共开展医疗大病救助28人次。其中,农村居民13人次、50225元,城市居民15人次、47543元,救助资金全部由社会化发放。
卫滨区1月份大病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17-01-20 09:3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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