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5-08-01 09:07 浏览量:

20257

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新乡市卫滨区统计局

新乡市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政〔2023〕10号)、《卫滨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卫政〔202337号)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河南省第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在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我区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530日,政府成立了卫滨区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由2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按照“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区乡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参与普查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我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卫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提升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科学规范实施普查。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的方式,通过对我区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不重不漏、找全划准普查对象。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合并生成底册信息,采取普查对象网上填报和普查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入户登记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推进实施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普查工作质效。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了统计现代化改革,为统计工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有益实践。

四、确保数据质量

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设立普查质量管理小组,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实行普查员工作日志,使普查数据有据可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坚持各级联动审核普查数据,全方位做好数据监测分析,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及时核实消除数据差错,严格开展数据质量检查,确保过程数据质量。针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等重点环节开展全面督导调研,精准指导解决普查问题,切实提升普查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

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263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72.4%,从业人员64306人,增长18.8%;个体经营户16066个,从业人员28181人。总体来看,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


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新乡市卫滨区统计局

新乡市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根据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263个,比2018年末增加3051个,增长72.4%;产业活动单位7670个,增加2916个,增长61.3%;个体经营户16066个,增加4077个,增长34.0%(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7263

100.0

  企业法人

6898

95.0

  机关、事业法人

162

2.2

  社会团体

33

0.5

其他法人

170

2.3

二、产业活动单位

7670

100.0

第二产业

1212

16.1

第三产业

6458

83.9

三、个体经营户

16066

100.0

第二产业

-

-

第三产业

-

-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555个,占48.9%;建筑业671个,占9.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6个,占8.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099个,占56.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686个,占16.8%;住宿和餐饮业2073个,占12.9%(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7263

100.0

16066

100.0

采矿业

-

- 

-

0 

制造业

496

6.8 

-

- 

建筑业

671

9.2 

207

1.3 

批发和零售业

3555

49.0 

9099

56.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3

2.8 

750

4.7 

住宿和餐饮业

90

1.2 

2073

12.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22

4.4 

273

1.7 

金融业

-

- 

-

-

房地产业

273

3.8 

192

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16

8.5

322

2.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63

3.6 

72

0.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

0.5 

0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76

2.5 

2686

16.7

教育

145

2.0 

180

1.1 

卫生和社会工作

80

1.1 

165

1.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0

2.1 

47

0.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79

2.5

-

-

其他

-

- 

-

- 

注:1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个体经营户个数使用普查抽样数据,我区无制造业个体户样本,该行业数据为0

2、表中合计数包含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数据,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4306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8974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8812人,占29.3%;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45494人,占70.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8181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7073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943人,占24.8%;制造业13037人,占20.3%;卫生和社会工作业7547人,占11.7%。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551人,占48.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968人,占21.2%;住宿和餐饮业4154人,占14.7%(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64306

28974

28181

17073

农、林、牧、渔业*

6

1



采矿业

0

0

-

-

制造业

13037

4072

0

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45

67

0

0

建筑业

5580

1460

198

0

批发和零售业

15943

7171

13551

747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45

559

1137

312

住宿和餐饮业

880

484

4154

247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28

592

455

356

金融业

396

177

-

-

房地产业

2313

932

530

35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772

1571

711

33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608

609

145

7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3

92

0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71

492

5968

4610

教育

4037

2986

750

705

卫生和社会工作

7547

5517

395

31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46

496

187

6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339

1696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使用普查抽样数据,我区无制造业个体户样本,该行业数据为0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9.7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4.19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5.57亿元。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73.6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7.55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86.08亿元。

2023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20.4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45.73亿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74.74亿元(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49.76 

273.63 

420.47 

农、林、牧、渔业*

0 

0 

0 

采矿业

- 

- 

- 

制造业

128.07 

62.86 

101.0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55 

19.58 

21.89 

建筑业

14.23 

5.12 

22.92 

批发和零售业

122.97 

71.82 

212.3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59 

1.5 

9.04 

住宿和餐饮业

2.77 

2.08 

1.8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4 

1.81 

7.87 

金融业

1.37 

-

2.01 

房地产业

77.79 

71.51 

12.0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17 

9.04 

14.1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3 

0.73 

5.8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27 

0.14 

0.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4 

0.26 

3.37 

教育

7.83 

0.58 

1.3 

卫生和社会工作

40.3 

24.1

1.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2 

0.63 

2.9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1.32 

1.87 

-

注:1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2、表中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数不含金融业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新乡市卫滨区统计局

新乡市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根据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98个,比2018年末增长11.6%;从业人员13382人,比2018年末增长23.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96个,占99.6%;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及其他统计类别企业2个,占0.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3028人,占97.4%;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及其他统计类别企业354人,占2.6%(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98

13382

内资企业

496

13028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及其他统计类别,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制造业496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个,分别占99.6%和0.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4.9%、11.2%和11.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13037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45人,分别占97.4%和2.6%。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9.9%、9.6%和9.2%(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98

13382

制造业

496

13037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260

食品制造业

17

243

纺织业

7

310

纺织服装、服饰业

12

29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8

204

家具制造业

4

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5

9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4

575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5

18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8

503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5

53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2

26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4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

1288

金属制品业

26

432

通用设备制造业

165

4004

专用设备制造业

51

1237

汽车制造业

13

40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

8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1

157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

62

仪器仪表制造业

6

96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0

150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单位数量和从业人员,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2.94亿元,比2018年末减少1.2%;负债合计82.4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4%。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0.62亿元,比2018年增长19.3%(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亿元)

负债总计
(亿元)

资产合计
(亿元)

合 计

140.62

82.44

122.94

农副食品加工业

0.83

0.01

0.34

食品制造业

1.04

0.01

0.3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08

0.00

0.01

纺织业

3.03

1.11

1.58

纺织服装、服饰业

1.54

0.28

1.30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02

0.00

0.0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40

0.02

0.12

家具制造业

0.27

0.00

0.06

造纸和纸制品业

0.28

0.00

0.09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27

0.06

0.45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40

0.06

0.18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33

0.22

0.3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49

0.06

1.07

医药制造业

0.29

0.14

0.44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68

0.28

0.9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86

0.04

0.3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20

0.00

0.0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0.30

36.56

44.84

金属制品业

1.73

0.25

0.66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86

13.45

20.58

专用设备制造业

4.46

1.11

3.25

汽车制造业

2.24

1.03

1.9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31

0.01

0.3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1.87

8.14

21.0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11

0.02

0.32

仪器仪表制造业

0.43

0.00

0.17

其他制造业

0.09

0.00

0.04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66

0.01

0.1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55

19.58

21.89

(三)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原煤

万吨

-

发电量

亿千瓦时

23.8

其中:火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23.8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671个,比2018年末增长171.6%;从业人员5580人,比2018年末增长-30.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0.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0.9%,建筑安装业占8.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9.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3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0%,建筑安装业占5.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6.2%(详见表3-5)。

3-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71

5580

房屋建筑业

207

2122

土木工程建筑业

73

558

建筑安装业

58

322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333

257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2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9%;负债合计5.1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5.7%。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92亿元,比2018年增长-30.8%(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23

5.12

22.92

房屋建筑业

7.73

3.61

8.31

土木工程建筑业

2.05

0.45

2.62

建筑安装业

0.80

0.11

1.93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3.64

0.94

10.05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新乡市卫滨区统计局

新乡市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根据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555个,从业人员1594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2.0%和38.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8.1%,零售业占51.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9.2%,零售业占60.8%(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3555

15943

批发业

1711

625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2

18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84

82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00

92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96

31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60

26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42

119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596

2096

贸易经纪与代理

5

19

其他批发业

96

279

零售业

1844

9689

综合零售

337

209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47

59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37

89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13

59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04

584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91

264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60

63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21

122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34

42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0.0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2%(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3555

15943

内资企业

3551

15939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2.9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3.5%;负债合计71.8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4.3%。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2.35亿元,比2018年增长67.9%(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122.97

71.82

212.35

批发业

71.63

38.34

88.6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7.85

4.87

18.6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33

2.62

9.4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0.37

6.79

12.8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60

0.17

1.26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30.08

12.63

5.8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9.09

6.68

21.8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70

4.44

17.13

贸易经纪与代理

0.015

0.01

0.082

其他批发业

0.59

0.14

1.51

零售业

51.34

33.48

123.72

综合零售

11.36

11.75

20.1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78

0.85

3.9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64

0.001

0.00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85

0.71

3.1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09

0.33

3.0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7.42

20.10

73.7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78

0.81

3.7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83

0.53

8.2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58

0.21

2.96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03个,从业人员164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4.5%和-34.1%(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3

1645

道路运输业

165

1243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5

8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6

292

邮政业

6

28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单位数量和从业人员,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3

1645

内资企业

203

1645

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9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3.7%;负债合计1.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97.3%。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04亿元,比2018年增长183.4%(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59

1.5

9.04

道路运输业

2.94

0.43

7.64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1

0.018

0.43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5

1.05

0.8

邮政业

0.038

0.00096

0.17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单位数量和从业人员,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90个,从业人员88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0.7%和-21.5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1.1%,餐饮业占58.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75.6%,餐饮业占24.4%(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90

880

住宿业

37

665

旅游饭店

5

346

一般旅馆

29

285

其他住宿业

3

34

餐饮业

53

215

正餐服务

48

193

快餐服务

-

-

其他餐饮业

4

17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餐饮业快餐服务单位数量和从业人员,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4%;负债合计2.0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0%。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6亿元,比2018年增长67.6%(详见表4-8)。

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2.77

2.08

1.86

住宿业

2.48

2.01

1.03

旅游饭店

1.32

1.25

0.41

一般旅馆

1.09

0.75

0.52

其他住宿业

0.06

0.01

0.09

餐饮业

0.29

0.08

0.83

正餐服务

0.23

0.07

0.76

其他餐饮业

0.03

0.00

0.05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餐饮业快餐服务单位,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22个,从业人员152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9%和107%(详见表4-9)。

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22

152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

15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88

40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1

96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0)。

4-10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22

1528

内资企业

322

1528

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8.9%;负债合计1.8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4%。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7亿元,比2018年增长487.3%(详见表4-11)。

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24

1.81

7.8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86

1.52

1.4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51

0.11

1.8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87

0.18

4.56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4个,从业人员387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1亿元。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73个,比2018年末增长24.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6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8个,与2018年末持平;物业管理企业123个,比2018年末增长83.6%。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313人,比2018年末增长9.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74人,比2018年末下降68.1%;物业管理企业1114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4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7.8%和22.6%(详见表4-14)。

4-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73

2313

房地产开发经营

76

674

物业管理

123

1114

房地产中介服务

48

342

房地产租赁经营

26

183

其他房地产业

0

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7%(详见表4-15)。

4-13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73

2313

内资企业

271

2308

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

-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7.7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0.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2.04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39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29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8%、59.8%和-78.7%。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1.51亿元,比2018年末(59.89)增长21.4%。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06亿元,比2018年增长66.1%(详见表4-16)。

4-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7.79

71.51

12.06

房地产开发经营

72.04

65.12

7.63

物业管理

1.39

0.3

2.70

房地产中介服务

0.29

0.065

1.11

房地产租赁经营

4.01

6.03

0.62

其他房地产业

0

0

0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16个,从业人员377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8.7%和16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3.1%,商务服务业占86.9%。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2.1%,商务服务业占87.9%(详见表4-17)。

4-1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16

3772

租赁业

83

455

商务服务业

533

331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数为609家,剩余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数1家。(详见表4-18)。

 

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16

3697

内资企业

614

3697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17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7.5%。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7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43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89.5%和-39.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0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4.3%。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12亿元,比2018年下降86.8%(详见表4-19)。

4-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8.17

9.04

14.12

租赁业

0.74

0.14

1.88

商务服务业

17.43

8.9

12.25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新乡市卫滨区统计局

新乡市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根据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63个,从业人员160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0.5%和131.7%。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63个,从业人员160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0.5%和131.7%(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3

1608

研究和试验发展

14

87

专业技术服务业

111

839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38

682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8%。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6%(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3

1608

内资企业

261

1598

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

-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9.3%;负债合计0.7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2.8%。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1亿元,比2018年增长303.5%(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53

0.73

5.81

研究和试验发展

0.08

0.007

0.34

专业技术服务业

1.31

0.31

2.5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14

0.41

2.95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36个,从业人员21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3.6%和53.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个,比2018年末下降57.1%;从业人员49人,比2018年末下降44.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27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78%;负债合计0.1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8.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6亿元,比2018年增长252.9%。

全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083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92.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1亿元,比2018年下降9%。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76个,从业人员107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9.1%和44.3%(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76

1071

居民服务业

60

423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93

475

其他服务业

23

17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7.8%;负债合计0.2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0.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7亿元,比2018年增长171.8%(详见表5-5)。

5-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24

0.26

3.37

居民服务业

0.37

0.09

1.13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61

0.12

1.74

其他服务业

0.26

0.042

0.50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45个,从业人员4037人,分别比2018年末上升7.4%和0.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6个,比2018年末下降3.8%;从业人员3436人,比2018年末增长4.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83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9.4%;负债合计0.58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8.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亿元,比2018年增长75.7%。

全区教育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7.0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7.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66亿元,比2018年增长0.2%。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80个,从业人员7547人,分别比2018年末上升33.3%和13.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6个,比2018年末下降39.5%;从业人员7089人,比2018年末增长8.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3亿元,比2018年末上升44.7%;负债合计24.1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00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亿元,比2018年增长465.2%。

全区卫生和社会工作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9.6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0.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4.08亿元,比2018年增长162.8%。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50个,从业人员104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2.9%和101.5%。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43个,从业人员93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0.7%和106.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5.4%;负债合计0.6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08.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2亿元,比2018年增长734.3%。

全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06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86.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15亿元,比2018年下降34.8%。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79个,比2018年末下降28.4%;从业人员3339人,增长11.9%。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8.56亿元,比2018年下降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新乡市卫滨区统计局

新乡市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根据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5.8%。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6.7%;高端装备制造业2个,占33.3%;新材料产业3个,占50%。

二、高技术产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个,与2018年末持平;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6%,与2018年末持平。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21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0.17%。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0.02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1.2%。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3.3%,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低15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全区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个,比2018年增长55.5%,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6.8%。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402人年,比2018年减少33.3%。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25亿元,比2018年增长12.6%。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4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2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311.1%和250.0%;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8.4%,比2018年降低4.9个百分点。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42个,从业人员3176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63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3个,占比2.9%;数字产品服务业51个,占11.5%;数字技术应用业325个,占73.5%;数字要素驱动业53个,占12.1%。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085人,占34.2%;数字产品服务业204人,占6.4%;数字技术应用业1533人,占48.3%;数字要素驱动业354人,占11.1%。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0.42亿元,占50.5%;数字产品服务业0.95亿元,占4.6%;数字技术应用业7.91亿元,占38.3%;数字要素驱动业1.35亿元,占6.6%。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655个,从业人员407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5%和98.8%;资产总计6.5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1%。

2023年末,全区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631个,从业人员391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0%和108.7%;资产总计6.39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4.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47亿元,比2018年增长134.5%。

2023年末,全区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24个,从业人员15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和降低8.7%;资产总计0.18亿元,比2018年末降低85.6%;本年支出(费用)0.24亿元,比2018年下降20%。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5]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6]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20257

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新乡市卫滨区统计局

新乡市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政〔2023〕10号)、《卫滨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卫政〔202337号)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河南省第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在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我区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530日,政府成立了卫滨区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由2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按照“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区乡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参与普查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我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卫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提升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科学规范实施普查。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的方式,通过对我区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不重不漏、找全划准普查对象。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合并生成底册信息,采取普查对象网上填报和普查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入户登记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推进实施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普查工作质效。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了统计现代化改革,为统计工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有益实践。

四、确保数据质量

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设立普查质量管理小组,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实行普查员工作日志,使普查数据有据可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坚持各级联动审核普查数据,全方位做好数据监测分析,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及时核实消除数据差错,严格开展数据质量检查,确保过程数据质量。针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等重点环节开展全面督导调研,精准指导解决普查问题,切实提升普查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

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263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72.4%,从业人员64306人,增长18.8%;个体经营户16066个,从业人员28181人。总体来看,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


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新乡市卫滨区统计局

新乡市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根据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263个,比2018年末增加3051个,增长72.4%;产业活动单位7670个,增加2916个,增长61.3%;个体经营户16066个,增加4077个,增长34.0%(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7263

100.0

  企业法人

6898

95.0

  机关、事业法人

162

2.2

  社会团体

33

0.5

其他法人

170

2.3

二、产业活动单位

7670

100.0

第二产业

1212

16.1

第三产业

6458

83.9

三、个体经营户

16066

100.0

第二产业

-

-

第三产业

-

-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555个,占48.9%;建筑业671个,占9.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6个,占8.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099个,占56.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686个,占16.8%;住宿和餐饮业2073个,占12.9%(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7263

100.0

16066

100.0

采矿业

-

- 

-

0 

制造业

496

6.8 

-

- 

建筑业

671

9.2 

207

1.3 

批发和零售业

3555

49.0 

9099

56.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3

2.8 

750

4.7 

住宿和餐饮业

90

1.2 

2073

12.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22

4.4 

273

1.7 

金融业

-

- 

-

-

房地产业

273

3.8 

192

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16

8.5

322

2.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63

3.6 

72

0.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

0.5 

0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76

2.5 

2686

16.7

教育

145

2.0 

180

1.1 

卫生和社会工作

80

1.1 

165

1.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0

2.1 

47

0.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79

2.5

-

-

其他

-

- 

-

- 

注:1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个体经营户个数使用普查抽样数据,我区无制造业个体户样本,该行业数据为0

2、表中合计数包含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数据,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4306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8974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8812人,占29.3%;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45494人,占70.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8181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7073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943人,占24.8%;制造业13037人,占20.3%;卫生和社会工作业7547人,占11.7%。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551人,占48.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968人,占21.2%;住宿和餐饮业4154人,占14.7%(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64306

28974

28181

17073

农、林、牧、渔业*

6

1



采矿业

0

0

-

-

制造业

13037

4072

0

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45

67

0

0

建筑业

5580

1460

198

0

批发和零售业

15943

7171

13551

747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45

559

1137

312

住宿和餐饮业

880

484

4154

247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28

592

455

356

金融业

396

177

-

-

房地产业

2313

932

530

35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772

1571

711

33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608

609

145

7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3

92

0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71

492

5968

4610

教育

4037

2986

750

705

卫生和社会工作

7547

5517

395

31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46

496

187

6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339

1696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使用普查抽样数据,我区无制造业个体户样本,该行业数据为0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9.7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4.19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5.57亿元。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73.6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7.55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86.08亿元。

2023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20.4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45.73亿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74.74亿元(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49.76 

273.63 

420.47 

农、林、牧、渔业*

0 

0 

0 

采矿业

- 

- 

- 

制造业

128.07 

62.86 

101.0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55 

19.58 

21.89 

建筑业

14.23 

5.12 

22.92 

批发和零售业

122.97 

71.82 

212.3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59 

1.5 

9.04 

住宿和餐饮业

2.77 

2.08 

1.8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4 

1.81 

7.87 

金融业

1.37 

-

2.01 

房地产业

77.79 

71.51 

12.0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17 

9.04 

14.1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3 

0.73 

5.8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27 

0.14 

0.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4 

0.26 

3.37 

教育

7.83 

0.58 

1.3 

卫生和社会工作

40.3 

24.1

1.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2 

0.63 

2.9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1.32 

1.87 

-

注:1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2、表中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数不含金融业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新乡市卫滨区统计局

新乡市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根据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98个,比2018年末增长11.6%;从业人员13382人,比2018年末增长23.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96个,占99.6%;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及其他统计类别企业2个,占0.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3028人,占97.4%;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及其他统计类别企业354人,占2.6%(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98

13382

内资企业

496

13028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及其他统计类别,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制造业496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个,分别占99.6%和0.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4.9%、11.2%和11.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13037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45人,分别占97.4%和2.6%。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9.9%、9.6%和9.2%(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98

13382

制造业

496

13037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260

食品制造业

17

243

纺织业

7

310

纺织服装、服饰业

12

29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8

204

家具制造业

4

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5

9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4

575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5

18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8

503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5

53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2

26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4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

1288

金属制品业

26

432

通用设备制造业

165

4004

专用设备制造业

51

1237

汽车制造业

13

40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

8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1

157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

62

仪器仪表制造业

6

96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0

150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单位数量和从业人员,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2.94亿元,比2018年末减少1.2%;负债合计82.4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4%。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0.62亿元,比2018年增长19.3%(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亿元)

负债总计
(亿元)

资产合计
(亿元)

合 计

140.62

82.44

122.94

农副食品加工业

0.83

0.01

0.34

食品制造业

1.04

0.01

0.3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08

0.00

0.01

纺织业

3.03

1.11

1.58

纺织服装、服饰业

1.54

0.28

1.30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02

0.00

0.0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40

0.02

0.12

家具制造业

0.27

0.00

0.06

造纸和纸制品业

0.28

0.00

0.09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27

0.06

0.45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40

0.06

0.18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33

0.22

0.3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49

0.06

1.07

医药制造业

0.29

0.14

0.44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68

0.28

0.9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86

0.04

0.3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20

0.00

0.0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0.30

36.56

44.84

金属制品业

1.73

0.25

0.66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86

13.45

20.58

专用设备制造业

4.46

1.11

3.25

汽车制造业

2.24

1.03

1.9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31

0.01

0.3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1.87

8.14

21.0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11

0.02

0.32

仪器仪表制造业

0.43

0.00

0.17

其他制造业

0.09

0.00

0.04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66

0.01

0.1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55

19.58

21.89

(三)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原煤

万吨

-

发电量

亿千瓦时

23.8

其中:火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23.8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671个,比2018年末增长171.6%;从业人员5580人,比2018年末增长-30.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0.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0.9%,建筑安装业占8.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9.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3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0%,建筑安装业占5.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6.2%(详见表3-5)。

3-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71

5580

房屋建筑业

207

2122

土木工程建筑业

73

558

建筑安装业

58

322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333

257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2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9%;负债合计5.1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5.7%。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92亿元,比2018年增长-30.8%(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23

5.12

22.92

房屋建筑业

7.73

3.61

8.31

土木工程建筑业

2.05

0.45

2.62

建筑安装业

0.80

0.11

1.93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3.64

0.94

10.05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新乡市卫滨区统计局

新乡市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根据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555个,从业人员1594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2.0%和38.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8.1%,零售业占51.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9.2%,零售业占60.8%(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3555

15943

批发业

1711

625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2

18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84

82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00

92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96

31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60

26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42

119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596

2096

贸易经纪与代理

5

19

其他批发业

96

279

零售业

1844

9689

综合零售

337

209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47

59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37

89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13

59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04

584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91

264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60

63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21

122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34

42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0.0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2%(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3555

15943

内资企业

3551

15939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2.9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3.5%;负债合计71.8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4.3%。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2.35亿元,比2018年增长67.9%(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122.97

71.82

212.35

批发业

71.63

38.34

88.6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7.85

4.87

18.6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33

2.62

9.4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0.37

6.79

12.8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60

0.17

1.26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30.08

12.63

5.8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9.09

6.68

21.8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70

4.44

17.13

贸易经纪与代理

0.015

0.01

0.082

其他批发业

0.59

0.14

1.51

零售业

51.34

33.48

123.72

综合零售

11.36

11.75

20.1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78

0.85

3.9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64

0.001

0.00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85

0.71

3.1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09

0.33

3.0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7.42

20.10

73.7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78

0.81

3.7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83

0.53

8.2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58

0.21

2.96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03个,从业人员164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4.5%和-34.1%(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3

1645

道路运输业

165

1243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5

8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6

292

邮政业

6

28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单位数量和从业人员,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3

1645

内资企业

203

1645

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9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3.7%;负债合计1.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97.3%。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04亿元,比2018年增长183.4%(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59

1.5

9.04

道路运输业

2.94

0.43

7.64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1

0.018

0.43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5

1.05

0.8

邮政业

0.038

0.00096

0.17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单位数量和从业人员,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90个,从业人员88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0.7%和-21.5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1.1%,餐饮业占58.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75.6%,餐饮业占24.4%(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90

880

住宿业

37

665

旅游饭店

5

346

一般旅馆

29

285

其他住宿业

3

34

餐饮业

53

215

正餐服务

48

193

快餐服务

-

-

其他餐饮业

4

17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餐饮业快餐服务单位数量和从业人员,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4%;负债合计2.0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0%。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6亿元,比2018年增长67.6%(详见表4-8)。

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2.77

2.08

1.86

住宿业

2.48

2.01

1.03

旅游饭店

1.32

1.25

0.41

一般旅馆

1.09

0.75

0.52

其他住宿业

0.06

0.01

0.09

餐饮业

0.29

0.08

0.83

正餐服务

0.23

0.07

0.76

其他餐饮业

0.03

0.00

0.05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餐饮业快餐服务单位,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22个,从业人员152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9%和107%(详见表4-9)。

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22

152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

15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88

40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1

96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0)。

4-10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22

1528

内资企业

322

1528

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8.9%;负债合计1.8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4%。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7亿元,比2018年增长487.3%(详见表4-11)。

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24

1.81

7.8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86

1.52

1.4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51

0.11

1.8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87

0.18

4.56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4个,从业人员387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1亿元。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73个,比2018年末增长24.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6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8个,与2018年末持平;物业管理企业123个,比2018年末增长83.6%。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313人,比2018年末增长9.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74人,比2018年末下降68.1%;物业管理企业1114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4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7.8%和22.6%(详见表4-14)。

4-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73

2313

房地产开发经营

76

674

物业管理

123

1114

房地产中介服务

48

342

房地产租赁经营

26

183

其他房地产业

0

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7%(详见表4-15)。

4-13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73

2313

内资企业

271

2308

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

-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7.7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0.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2.04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39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29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8%、59.8%和-78.7%。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1.51亿元,比2018年末(59.89)增长21.4%。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06亿元,比2018年增长66.1%(详见表4-16)。

4-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7.79

71.51

12.06

房地产开发经营

72.04

65.12

7.63

物业管理

1.39

0.3

2.70

房地产中介服务

0.29

0.065

1.11

房地产租赁经营

4.01

6.03

0.62

其他房地产业

0

0

0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16个,从业人员377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8.7%和16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3.1%,商务服务业占86.9%。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2.1%,商务服务业占87.9%(详见表4-17)。

4-1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16

3772

租赁业

83

455

商务服务业

533

331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数为609家,剩余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数1家。(详见表4-18)。

 

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16

3697

内资企业

614

3697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17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7.5%。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7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43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89.5%和-39.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0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4.3%。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12亿元,比2018年下降86.8%(详见表4-19)。

4-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8.17

9.04

14.12

租赁业

0.74

0.14

1.88

商务服务业

17.43

8.9

12.25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新乡市卫滨区统计局

新乡市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根据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63个,从业人员160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0.5%和131.7%。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63个,从业人员160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0.5%和131.7%(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3

1608

研究和试验发展

14

87

专业技术服务业

111

839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38

682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8%。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6%(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3

1608

内资企业

261

1598

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

-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9.3%;负债合计0.7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2.8%。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1亿元,比2018年增长303.5%(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53

0.73

5.81

研究和试验发展

0.08

0.007

0.34

专业技术服务业

1.31

0.31

2.5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14

0.41

2.95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36个,从业人员21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3.6%和53.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个,比2018年末下降57.1%;从业人员49人,比2018年末下降44.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27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78%;负债合计0.1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8.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6亿元,比2018年增长252.9%。

全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083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92.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1亿元,比2018年下降9%。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76个,从业人员107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9.1%和44.3%(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76

1071

居民服务业

60

423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93

475

其他服务业

23

17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7.8%;负债合计0.2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0.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7亿元,比2018年增长171.8%(详见表5-5)。

5-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24

0.26

3.37

居民服务业

0.37

0.09

1.13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61

0.12

1.74

其他服务业

0.26

0.042

0.50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45个,从业人员4037人,分别比2018年末上升7.4%和0.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6个,比2018年末下降3.8%;从业人员3436人,比2018年末增长4.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83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9.4%;负债合计0.58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8.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亿元,比2018年增长75.7%。

全区教育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7.0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7.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66亿元,比2018年增长0.2%。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80个,从业人员7547人,分别比2018年末上升33.3%和13.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6个,比2018年末下降39.5%;从业人员7089人,比2018年末增长8.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3亿元,比2018年末上升44.7%;负债合计24.1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00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亿元,比2018年增长465.2%。

全区卫生和社会工作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9.6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0.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4.08亿元,比2018年增长162.8%。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50个,从业人员104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2.9%和101.5%。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43个,从业人员93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0.7%和106.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5.4%;负债合计0.6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08.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2亿元,比2018年增长734.3%。

全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06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86.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15亿元,比2018年下降34.8%。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79个,比2018年末下降28.4%;从业人员3339人,增长11.9%。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8.56亿元,比2018年下降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新乡市卫滨区统计局

新乡市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根据卫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5.8%。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6.7%;高端装备制造业2个,占33.3%;新材料产业3个,占50%。

二、高技术产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个,与2018年末持平;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6%,与2018年末持平。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21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0.17%。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0.02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1.2%。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3.3%,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低15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全区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个,比2018年增长55.5%,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6.8%。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402人年,比2018年减少33.3%。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25亿元,比2018年增长12.6%。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4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2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311.1%和250.0%;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8.4%,比2018年降低4.9个百分点。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42个,从业人员3176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63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3个,占比2.9%;数字产品服务业51个,占11.5%;数字技术应用业325个,占73.5%;数字要素驱动业53个,占12.1%。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085人,占34.2%;数字产品服务业204人,占6.4%;数字技术应用业1533人,占48.3%;数字要素驱动业354人,占11.1%。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0.42亿元,占50.5%;数字产品服务业0.95亿元,占4.6%;数字技术应用业7.91亿元,占38.3%;数字要素驱动业1.35亿元,占6.6%。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655个,从业人员407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5%和98.8%;资产总计6.5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1%。

2023年末,全区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631个,从业人员391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0%和108.7%;资产总计6.39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4.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47亿元,比2018年增长134.5%。

2023年末,全区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24个,从业人员15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和降低8.7%;资产总计0.18亿元,比2018年末降低85.6%;本年支出(费用)0.24亿元,比2018年下降20%。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5]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6]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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