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2号)、《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流程和资金申请、支付的通知》(新人社函〔2019〕14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已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经审核,新乡市华光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合格48人,取得A类工种合格证,每人补贴标准为840元,共计申请培训补贴40320元。新乡市新大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合格25人,取得A类工种合格证,每人补贴标准为840元,共计申请培训补贴21000元。新乡市创捷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合格69人,其中取得A类工种培训合格证17人,每人补贴标准为840元,取得A类工种职业资格证52人,每人补贴标准为1440元,共计申请培训补贴89160元;新乡市技师学院培训合格27人,其中取得A类工种培训合格证7人,每人补贴标准为840元,取得A类工种职业资格证20人,每人补贴标准为1440元,共计申请培训补贴34680元。四家培训机构总计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185160元。
现将培训人员名单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请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11日,向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滨区财政局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电话反应。
举报电话:0373-2826105 0373-2818749
附:详细人员名单见附件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