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卫健委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四)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4-03-06 17:12 浏览量:

卫滨区卫健委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四)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现将此批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校验

1.平原镇东水东村第二卫生室

2.平原镇水南村第二卫生室

3.平原镇梁任旺村第二卫生室

4.平原镇沈小营村第一卫生室

5.新乡市卫滨区胜文社区卫生服务站

6.新乡市卫滨区化工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医疗机构注销

1.新乡新华医院八一诊所

2.卫滨马艳玲诊所

3.卫滨马新萍诊所

4.卫滨荣泰诊所

 

 

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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