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5-12-17 09:00 浏览量:

一、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有在校生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二、义务教育省定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资助对象:对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省定营养改善计划,享受国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

三、义务教育一补(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发放。

资助标准:小学: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困难非寄宿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年1500元、困难非寄宿生每生每年750元。

 

 

 

卫滨区教体文旅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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