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1号)文件规定,对参加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发放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情况如下:西水东赵趁鑫培训生活补贴:13天×30天=390元。
现对上述资金进行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5日内(2020年7月16日—2020年7月22日)向卫滨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电话反映。
举报电话:0373-2048203区就业服务中心
0373-282610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滨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