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任免
关于李学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8 11:05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6503

 

 

卫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学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卫滨区委《关于苏永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卫滨文〔2016〕32号)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李学桃同志任卫滨区中同街办事处主任职务;

侯俊杰同志任卫滨区自由路办事处主任职务;

秦  桐同志任卫滨区解放路办事处主任职务;

吕明远同志任卫滨区健康路办事处主任职务;

姜国辉同志任卫滨区铁西办事处主任,不再担任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樊静涛同志任卫滨区房屋征收中心主任职务;

董国栋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曹  勐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房屋征收中心主任职务;

张  弛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中同街办事处主任职务;

杨振宇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自由路办事处主任职务;

张宏伟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解放路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化萍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健康路办事处主任职务;

苏永生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铁西办事处主任职务;

赵玲珠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岳爱梅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中同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新曼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铁西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印发

微信信访
APP信访
短信信访

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