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任免
关于赵树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5 16:33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5229

 

 

卫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赵树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卫滨区委《关于李帅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卫滨文〔201675号)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赵树敏(女)同志任卫滨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不再担任卫滨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飞、赵书良同志任卫滨区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不再担任卫滨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周新军同志任卫滨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不再担任卫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于学科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宁程柯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晖、郭舒怡(女)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中安、张  阳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炜、吴朝中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姚广法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海青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对外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阳(女)、陈  曦、张  琳(女)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微信信访
APP信访
短信信访

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