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社保中心关于社保相关业务事项办理流程公示(单位参保登记)
发布日期:2022-04-07 14:04 信息来源:新乡市卫滨区社会保险中心 访问量:3485

办理窗口:20号窗口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

办理程序及携带资料:用人单位应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时,申请参保单位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登记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请;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电子版(核验企业通过手机出示的电子营业执照,并留存PDF文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0373-2026393

办理地址:新乡市解放大道中35号卫滨区政务服务大厅(原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二楼

交通指引:乘坐1路、18路、21路、27路、44路、63路公交车在解放桥站下车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窗口描述:卫滨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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