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卫滨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滨农〔2021〕60号)
发布日期:2021-09-08 10:33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3470

平原镇、关堤乡、局属有关科室:

    为加快培育农业农村需要的高素质农民,按照《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新乡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202183)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卫滨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9月1

 

卫滨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新乡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202183)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2021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聚焦全面乡村振兴人才需求,着力机制创新和政策创设,构建农民教育培训新发展格局,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类施策、全程培育基本原则,坚持教育培训、评价管理、政策支持、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培育制度,推进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提升素质能力与延伸服务协同,推动农民教育培训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整体提高农民现代农业理念、文化科技素质和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加快培养适应农业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重点领域

1.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副产品供给。聚焦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围绕主要粮食作物开展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等技术培训,提升种植水平,促进粮食丰收。突出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良种识别、土壤培肥改良、高标准农田管护等关键环节技术培训,提升农业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2.聚焦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围绕特色经济作物因地制宜开展生产管理培训,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围绕畜禽类加强猪、牛、羊养殖户和奶农培训,提升养殖效益,加强疫病防控,助力生猪产能恢复;聚焦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开展培训,促进渔业提质增效;以农机农艺融合、规范安全操作为主题开展农机手培训,促进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技术集成配套。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进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的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可持续脱贫能力,助力增收致富。在开展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时,注意安排产业脱贫带头人培训对象,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掌握1-2项脱贫技能。

4.促进各类返乡入乡人员创新创业。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加强农业农村知识、支农爱农情怀、创新创业技术技能等方面培训,促使各类人才更快融入乡村,更好创新创业。充分利用各类农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为农村创新创业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

5.支撑乡村建设行动。根据乡村组织振兴发展需求,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等方面培训,培养农村基层治理人才带头人。从农民中培养调解仲裁、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专业人才,打造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围绕文化振兴,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等方面培养,提高农民生活理念。加强乡村规划、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技能培训,完善乡村人才建设体系。

(三)重点任务。

2021年,市局下达我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任务50包括种植、养殖、水产、农机及农产品加工技术能手、已摘帽贫困农民、从事专业农业生产过程服务的农民技术人员、农村电商及社会事业促进者等。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线上学习不少于8学时,培训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1000元。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摸底调研。区农业农村局深入村镇基层党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通过发放问卷、现场问询、座谈交流、电话联系等方式,针对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农村创新创业者、农业经理人、种养加销能手、普通农户以及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等各类农民,开展摸底调研,充分了解他们的培育意愿、培育需求和有关建议,把年满16周岁、品德端正、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建档立卡,充实完善培训对象数据库,并做好调研记录和数据分析。

(二)遴选培育对象。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精准遴选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培育对象;根据上级业务部门有关要求,积极推荐农业经理人培育对象和农村创业创新者培养对象(示范);围绕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小农户等,从长期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农机手以及信息电商、调解仲裁等培训需求中,精准遴选种养加销能手培训对象,分类组建主题培训班。积极吸纳少数民族聚居村农民、残疾人等参加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强与平原镇、关堤乡、农牧渔业产业发展、农机化和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人居环境管理部门等沟通协作,支持行业重点人才培养需求,组织各类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参加培训,并做好培训学员的信息入库及相关工作。

(三)优化培育内容、方式。按照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三个模块集成,结合农民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培训课程体系,线上线下课程组合,丰富培训内容,把安全教育(生产、食品、消防等方面)、党史教育、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转基因科普知识、防止水资源污染、农药及化肥的利用等纳入培训课程体系,把绿色生态理念贯穿整个培育过程。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规律,强化实训实践,大幅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生产技术培训以实训为主。组织农民学员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科技小院、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平台和基地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培养用好农民讲师,在实战环境中提升能力水平。统筹用好区域内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提倡学优学先,本地资源不足时可开展跨区域学习交流。完善学员培训信息线上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线下学员身份、来源等培训台帐。

(四)创新培育机制、模式。紧紧围绕乡村组织振兴中乡村规划、乡村治理、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推行参训农民+专家教授+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集成培育模式,依据农业生产季节灵活分段开展培训,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坚持训育结合,强化培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落实落细师资选聘、优质教材、实训孵化基地、考试考核等重点环节,规范受训学员评价颁证。支持受训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服务各类高素质农民发展成长路径。

(五)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专业种养加能手、产业脱贫带头人等培育,实行线下线上培训模式5+8学时。学员登录云上智农APP注册线上培训班级后,后台自动计算上线学习课时,实现线上学习记录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基地)按每人每学时10元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线上培训服务费用主要用于视频课程制作、信息化设备运营、后台培训管理服务、学员线上学习流量费以及信息化建设等。

(六)推动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融合发展。积极推进高职扩招大专学历提升教育,加大高职扩招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和推荐更多高素质农民,特别是有意愿的青年学员,参加学历教育,报考职业院校提升学历层次。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证书全省统一编号管理,积极推进职业培训学时与职业教育学分转换。鼓励农民参加继续教育,促进农民终身学习,持续更新知识能力。

(七)创设落实扶持政策。继续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178号)精神,积极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全省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落实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高素质农民充分享受金融服务等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鼓励高素质农民积极申报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定。鼓励各地政府及组成部门出台定制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教育及补助学费等激励政策,定向培养一批永久牌乡村振兴带头人。

三、服务保障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商财政部门同意,制定级培训工作操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资金使用计划等,按要求报市农业农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强化培育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力量作用,开展摸底调查、参与培训组织、颁证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引导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发挥科技优势,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建立健全符合条件的培育机构资源库,规范市场主体有序参与培育行为,加快形成各类资源在机构间和区域间“一体多元、优势互补、协调协同、高效便捷”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需求。

(三)加强师资教材管理选用。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队伍建设,用好各类共享师资资源。充分发挥统筹管理作用,提升本地师资、教材、实训基地建设等培育服务能力。培训机构要优先选用高素质农民优秀讲师为学员授课。高素质农民优秀讲师要加强对课程体系建设的研究和探讨,加强课堂教学模式和线上课件优化,服务高素质农民产业发展、技术跟进,指导高素质农民用好惠民政策、创新农业新业态、新模式。督促指导培训机构选好用好正规培训教材,优先选用“河南十大优势特色产业”系列精品教材和农业农村部规划教材,每个培训机构(基地)选择省部规划教材2本以上,订购3-5份《农民日报》等有关报刊,供参训学员学习参考。

(四)加强条件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培育机构(基地)要改善多媒体教学条件,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和网络教室建设,为线上线下培训有机融合提供条件保障。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实现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培育基地等上线可查,实现学员上线评价率和满意度双85%以上。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五)示范推广教育培训成果。遴选推介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评选精品课程、优质教材和受欢迎培训机构。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学优争先,积极弘扬“学习光荣、素质高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系统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新型经营主体,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示范引领带动周边农民发展产业、增收致富。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积极推介我区优秀学员参加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展示新时代新农民新风采,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乡村振兴促进法》,加强党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高素质农民培育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统筹推进、系统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将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切实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健全监管服务机制。区农业农村局要抓住学员培训结业考试考核重点环节,严格评价管理,规范培育合格证书发放,培训班培育合格率不得低于80%,建立不及格补考制度。区农业农村局对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基地)培训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管服务,进一步推动培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停班整改。

(三)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范围,细化培育补助资金用途。补助资金用于项目摸底调研、项目宣传、学员遴选、课堂培训、线上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孵化、模拟演练、培训教材、实验材料、场地租赁、学员食宿、教师聘用、教材购买、考试考核、队伍管理、跟踪服务等全过程费用支出。要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控制学员食宿费用支出。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加强绩效管理和评价。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依据《河南省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并上报市局。省级将委托第三方和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组建绩效管理评价专家库,采取日常监管和评价结果相结合的方式,延伸绩效管理。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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