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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乡市卫滨区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2-28 11:18 信息来源:管理员 访问量:2365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89日至99日,区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巡察组对区审计局进行了巡察。1014日,巡察组向区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党组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地落实好整改要求。及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全程跟踪掌握整改进度,并针对进展滞后、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及时予以督促提醒,倒逼整改落实,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8条措施已整改完成。

1.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少,审计监督工作缺位,2019年、2020年、2022年、2023年4个年度未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下发审计整改建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全体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强化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审计机关自身督促整改责任二是开展老旧小区审计复核工作,对自由办、胜利办、中同办老旧小区建设项目进行复核抽查三是对抽查发现的六类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的管理责任。

2.关于“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视不够、研究部署少。未将老旧小区建设内容列入2019年以来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跟踪检查,对在跟踪检查和复核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督促函,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了解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改造范围、改造内容等,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三是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老旧小区整改推进工作,明确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3.关于“竣工审计滞后。2022年胜利路街道等6个街道24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23年11月完工,截止2024年8月30日,仍未完成工程项目竣工审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召开全区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培训会,重点解读了投资审计中涉及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造价控制等11个方面的常见问题,帮助各单位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准确掌握政府投资项目中的责任关键点及风险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对各办事处、投资公司发出《关于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函》,要求各单位对已完成验收的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区审计局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审计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不断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巡察成果有效转化运用。一是坚持力度不减,始终扛稳扛牢巡察整改责任,对已完成的问题,坚决克服“过关”思想,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成果,持续抓好提升,坚决防止问题边改边犯、反弹回潮;二是坚持常态长效,注重由点到面、由表及里,把具体改与普遍改、当前改与长远改结合起来,持续深挖问题根源,建立长效制度机制;三是坚持转化运用,深入运用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改进队伍作风行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3-282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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