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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9-04 10:05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3177

尊敬的李同莉、刘永敏、吴素娟、张红付、李娟代表:

您们好!您们所提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对文化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关于在化工路社区修建“文体广场”的相关情况作以回复:

1.文体广场涉及文化和体育两大用途,有一定的场地面积要求,您提到的化工路社区辖区内没有能够建设文体广场的用地,所以至今未建设社区文体广场。

2.关于健身器材配备安装,按照上级体育部门要求申请配备健身路径需要提供200平方左右的硬化好的空地,您提到的化工路社区辖区内爱佳小区已安装健身路径,其他小区经过多次实地调研均无安装所需场地。

3.我们将保持关注,如有能够安装的场地,我们将积极争取健身路径的安装,解决群众的健身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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