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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区外地户籍新生入学所需材料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0-09-18 11:05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201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市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和高新区、经开区)居住务工的非市区户籍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请您提前做好准备。

1. 户籍凭证: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2. 居住凭证:居住证(卡式)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有住房需提供产权凭证。)

3. 务工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出具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4. 外出就读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注:1.新乡市区初中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份,小学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8月份,具体报名时间已当年招生文件为准,所有手续截止时间为报名前。

2.居住证(卡式)办理周期为6个月,具体办理手续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按照规定时间尽早准备各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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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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