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规定,我单位对定点培训机构申报的2024年度开展的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情况进行了审核:
1、新乡市宏昌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合格35人,取得合格证书,每人补贴标准为700元,新乡市宏昌职业培训学校共计申请补贴资金24500元。
2、新乡市新华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合格26人,取得合格证书,每人补贴标准为700元,新乡市宏昌职业培训学校共计申请补贴资金18200元。
共计需拨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42700元。
现将培训人员名单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请于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向卫滨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卫滨区财政局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电话反映。
举报电话:0373-2826105 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0373-2818749 区财政局社保科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