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平原镇水鲜园奶牛养殖场二期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3-17 10:40 信息来源:卫滨区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230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思想,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发展在脱贫中的支撑作用,深入开展农业产业工作,扶持壮大农业特色产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运营模式

卫滨区平原镇水鲜园二期奶牛养殖场产业项目采取“政府+养殖场+脱贫户”的运作模式。通过政府注资的70.2万元作为项目发展资金用于购买奶牛,吸纳就近劳动力,带动我区脱贫户发展,增加家庭收入。

该项目由区政府出资70.2万元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购入项目所需奶牛奶牛由养殖场代养并代为经营、管理,期间收益归养殖场所有项目运行期间带动脱贫户实现增收。脱贫户在参与该项目期间,可积极参与养殖场组织的培训项目,学习养殖技能。

二、项目实施基础

新乡市卫滨区水鲜园奶牛养殖场,位于新乡市卫滨区平原乡张固城村南,总投资1600余万元,占地200余亩,现有牛舍19栋,总存栏量达455余头,日产奶量达5.7吨。

卫滨区水鲜园奶牛养殖场配套有数字化挤奶机械和相关配套设备多台,有专业兽医师、育种员多名。近年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迅速,先后被新乡市委市政府和新乡市卫滨区政府授予“畜牧业生产先进企业”称号。2016年、2017度被评为“奶牛品种登记优秀牧场”;2019年被评为“河南省美丽牧场”称号。

三、项目保障机制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为卫滨区平原镇水鲜园奶牛养殖场二期产业项目,该项目为2022年新建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平原镇张固城村村南,责任单位为卫滨区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共计70.2万元,其中市级资金30万元,区级资金40.2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拟定为:采购奶牛数量不少于20头奶牛,奶牛成活率高于80%,带动脱贫户发展,全年总收入不少于2万元,群众对实施效果满意度高于90%。

2.项目合作时间

项目经营合作时间为20224-20274月,共计年时间。

3.项目参与名单

根据2022年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脱贫户名单,依据脱贫户家庭收入等各方面因素带动20户参与,具体收益名单见附件

4.收益分配方式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效益归养殖场所有,在运行期内,养殖场应每年给脱贫户的投资创收5万元,并按照协议约定日期将收益款项按时打入各脱贫户所在村村集体,由村集体依据脱贫户的劳动情况对收益进行二次分配

5.项目运行机制

由卫滨区政府出资70.2万元产业扶持项目资金,用于卫滨区水鲜园奶牛养殖场自身经营发展,区、镇政府均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任何经营责任;平原镇人民政府承担监督责任,督促水鲜园奶牛养殖场履行承担职责,确保经营主体财务运营合理、合法。

6.项目完结机制

年到期后,若双方同意继续投资养殖经营的,则重新约定投资协议。不同意继续投资养殖经营的,水鲜园养殖场将区政府投资的70.2万元返还至脱贫户所在村集体经济,由村集体对收益进行二次分配并继续发展产业

四、利益分配方式

根据水鲜园奶牛养殖场经济发展、产业扶贫实际,结合脱贫户情况,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分配。

1.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优先安排在水鲜园奶牛养殖场就业、务工,或委托所在村委会设置劳动岗位并管理,动力按要求参加劳动,采取创收分配+工资发放的方式实现增收。

2.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采取直接发放创收的方式增加收入。

水鲜园奶牛养殖场二期产业项目运行期内,对应发放给脱贫户的创收,应于每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涉工脱贫户的劳务薪酬按实际情况发放,不得出现拖欠劳动力工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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