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贫困户土地流转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7-05-23 15:50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4039

为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帮扶贫困户增加收入,实现早日脱贫。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扶贫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增加贫困户收入为目标,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流转的原则,鼓励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将耕地流转给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实现农业增效、贫困户增收双赢。

二、奖补主体

辖区内流出耕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奖补标准 

凡流出耕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给予200元奖补。

四、申报及核验方式

(一)申报方式

流出耕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向村委会申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区农委备案。

(二)申报材料

填写《卫滨区贫困户土地流转奖补申报审核表》一式三份。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交与流入耕地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审核验收

每年10月底前,由区农委联合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逐一进行实地测量核验。流转后,经营主体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

五、资金兑现

经区农委、区财政局等部门联合核验符合奖补条件和标准的,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再由区财政局将本年度奖补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折)通”支付到奖补对象账户。奖补资金由区财政预算安排。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贫困户土地流转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积极指导、帮助在土地流转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二)注重宣传。贫困户流转土地事关贫困户切身利益,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方面做好社会宣传工作,积极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意识,另一方面,上门为贫困户讲解政策,消除顾虑。

(三)严肃问责。对在贫困户土地流转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

 

附:  卫滨区贫困户土地流转奖补申报审核表

 

                                                          卫滨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

                               2017年5月20日

附件:卫滨区贫困户土地流转奖补申报审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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