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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卫滨区2017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6 08:25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2036

 

 

卫政办〔2017〕87号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卫滨区2017年度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卫滨区2017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卫滨区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卫滨区2017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组织公安民警,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全国规定动作与地方自选动作相结合方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瞄准“靶心”防大火

突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五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五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全国“两会”前,至少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两类场所的排查和录入工作。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五类场所单位,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明确公安消防部门监管责任;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和老旧住宅,明确平原镇、各办事处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推动少数民族村寨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重点对象“一对一”盯防帮扶。全国“两会”前,督促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城建、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联合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春节前完成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5、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夯实基础控小火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推动综治部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动街道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全国“两会”前,90%的镇办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推动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392号),会同综治、民政、城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全国“两会”前,所有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4、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沿街小门店、养老院、厂房仓库等场所火灾多发的特点,开展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小火亡人。

(三)全力备战谋打赢

1、开展冬季练兵。强化消防单兵基础体能和应用技能的训练,加大装备器材熟悉和操作应用训练的力度,组织各级指挥员、攻坚班组、专业队开展专业培训,建立年度案例库。每天体能训练时间不少于1小时,消防中队指挥员、攻坚组和专业队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新兵执勤前必须进行真火、模拟训练和安全训练,做到下队能执勤能参战。建立官兵训练档案,实施指挥员能力考评,开展春季体能和技能比武竞赛活动,检验冬训练兵成效。

2、强化熟悉演练。组织消防官兵对辖区消防水源进行摸底排查,及时进行维护保养,落实防冻保暖措施。深入辖区“高层、地下、综合体和石油化工”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建立台帐,完善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执勤中队每周熟悉演练时间不少于2天。春节前,对辖区重点单位和节庆活动区域至少实地熟悉一遍。

3、深化联勤联训。加强对辖区微型消防站的指导,组织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个人防护、灭火器材等装备操作应用训练,达到“三知四会”灭火救援能力要求;落实指挥长制度,提升科学施救水平。将微型消防站纳入指挥调度体系,每周测试一遍、每季度拉动一次,做到119指挥中心与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联络畅通。

(四)强化宣传提素质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镇办、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规范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数满足社会要求。

2、推进媒体宣传报道。规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营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针对火灾特点,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车站码头、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9日)。各镇办、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要求,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17年11月9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辖区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区政府将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组织集中约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约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动镇办、社区等基层力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辖区各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同志是本地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区消防大队主要领导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对本地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负责。要集中约谈大型连锁集团负责人,加强和规范所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向社会承诺整改隐患。要分行业、分领域约谈企业负责人,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三)分类排查整治。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的要求,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力争排查整治一个行业系统单位、放心一条“线”的消防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要将提升执法工作总量作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标准,在发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充分运用“查、改、罚、封、停、拘”等执法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重大火灾隐患坚持政府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综合施策,确保按期整改消除。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严格倒逼责任落实。要加强消防监督员、公安民警业务培训,提高监督能力,规范执法行为。

(五)严格督导考评。各公安分局及消防大队要成立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检查各镇办、行业部门及社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各镇(办)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1月11日前报区消防大队,自11月起每月28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7116103

邮    箱:weibindadui@126.com



                             卫滨区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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