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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卫滨区重点民生实事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0 09:10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3390

 

 

卫政办〔2018〕21号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卫滨区重点民生实事之农村

              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原镇、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卫滨区重点民生实事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2018年卫滨区重点民生实事之农村垃圾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8〕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20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垃圾治理达标验收办法)》(豫建〔2017〕48号)和《2018年新乡市重点民生实事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农村垃圾治理办〔2018〕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造福群众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解决农村垃圾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市场运作,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实现农村长效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彻底解决全区农村垃圾存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治理机制、卫生保洁队伍建设和有力的保障措施,实现农村垃圾整治达到“五有”(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完善的监督制度),形成农村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农村生活垃圾运行体系。

三、主要任务

按照“五有”(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完善的监督制度)的要求,全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一)开展乡村垃圾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从2018年3月开始,在全区开展乡村垃圾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平原镇、各办事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乡村垃圾集中整治方案,成立强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全面实现乡村全域净化。

1.清理积存垃圾。平原镇、各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积存垃圾清理行动,重点清理宅院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坑塘沟渠、河边桥头、道路(高速、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两侧,城乡接合部堆积的垃圾,达到“三无—规范—眼净”标准,实行辖区路长负责制,落实管理长效。各单位要实时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制定整治工作台账,并及时完成治理。

2.清理河道水域。平原镇、各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水域(河道、湖泊、水库、坑塘、沟渠等)沿岸及周边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各类废料堆积物等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清理行动方案和工作台账,并彻底清除存量垃圾和水域周边漂浮物,严防“垃圾搬家”式治理,落实河长制常态化保洁管理机制。

3.开展农村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源管理。平原镇、各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作物秸秆、农膜和各类所料制品及包装袋的乱堆乱放,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排放及农村地域内工业废弃物(水、气)等的排查和工作台账的建立,并制定清理和治理的行动方案。

4.开展村及镇区域综合治理。整治镇区域内环境卫生秩序和乡容镇貌为主要内容,有效治理乱占、车乱开、摊乱摆、线乱拉、房乱建、垃圾乱丢弃乱堆放的“六乱”现象,深入开展卫生村和乡镇创建工作,积极培育特色小村镇,全面提升小村庄、小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质量,打造各具特色的洁净、活力、风情小镇。

5.开展村庄地上空间环境卫生整治。负责开展清除露天旱厕和简易茅厕、废旧畜禽舍、废弃旧房和私搭乱建等四乱工作;规范改造影响安全及村容村貌的供电、广播、通信等各种线路线杆的卫生治理;清除老旧民居、空心村、农村院落、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街头(街心)、小公园、文化广场堆积的各种垃圾;并利用街头(街心)、小公园、文化广场等活动场所打造村庄景观节点。

6.加强对农村废品收购站点的治理。负责对农村废品收购站点周边卫生环境清理及日常维护,对站点内各种废品物资的规范摆放,确保收购站点及周边环境的整洁。

7.强化区域干道和村村通道路环境卫生的保洁管理。集中整治道路两侧白色漂浮物和影响环境卫生的一切堆积垃圾(如:植物秸秆、装修垃圾、各类工厂废弃垃圾等),建立路长制度,实现区域干道及乡村道路的长效管理机制。

8.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垃圾分类知识、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平原镇、各办事处要统筹考虑本地村庄分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模式,完善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转运设施设备。

1.完善农村保洁队伍。按照不低于总人口2%的标准配齐农村保洁队伍,保洁工具、劳保用品和管理人员,明确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庄保洁义务。

2.配置农村收集容器、转运车辆和合理的垃圾收集转运点。根据人口、垃圾日产量和清运频度等因素,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要便于住户投放和收集运输;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密闭式垃圾转运专用车辆和乡村垃圾转运点,确保垃圾运输过程中不二次污染环境,确保垃圾转运点周边环境的洁净。

3.探索实施市场化运作。平原镇、各办事处要积极探索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团队运作,强化管理考核”的运作机制,实现管干分离,全面提升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成效。

4.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就地减量,降低收运处理的整体运输成本。在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减量过程中,引导和鼓励农户首先进行简单分类,村庄集中后进行再次分类,将分类处的可降解垃圾就近堆肥返田,或利用农村沼气设备处理,对可回收垃圾每个行政村,乡镇都要建立回收网点,各地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导,政府公益支持为补充,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可利用物回收。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节点

1.3月底前,平原镇、各办事处要健全完善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成立以主要领导参与的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情况报区“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2.6月底前,村庄要按照总人口数不低于2%的标准配齐保洁员,建立完善的村庄保洁机制。全面完成区域内乡镇、村庄小型堆放点的陈年垃圾清理任务。继续排查录入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制定科学的整治方案,全面推进整治。

    3.初步形成“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农村生活垃圾运行体系。

(二)组织验收

    1.验收原则。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对乡镇农村垃圾治理情况进行达标验收。

    2.结果公布。对于通过达标验收任务的镇、办,区政府将统一颁发农村垃圾达标验收证书。

五、工作制度

(一)建立月督查制度。

区“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督导小组按照考核内容对镇、各办实行月督查工作制,对各责任单位的履职情况和进度进行督查;区领导小组每季度对镇、各办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抽查督办,重点解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问题。

(二)建立办公会制

区“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每季度召集各责任单位对本季度工作进行讲评通报,并现场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建立惩罚制度

1.区政府将镇、各办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效能监督实施考核和奖惩。

2.对责任单位的日常奖惩由区“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提出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3.实行季排名、半年讲评、年度综合考核制度。对镇、各办的履职和进展情况实行量化计分考核(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按照新政办明电〔2017〕418号),每季进行一次排名,每半年进行一次讲评,年底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平原镇、各办事处要把农村垃圾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区管理主体一致,上下对口。镇、各办事处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乡村两级是实施主体。镇、各办事处要建立环境卫生管理专门的工作管理运行机构,制定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完善督导、考核、奖惩机制,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力量。

   (二)加大资金投入,创新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对农村垃圾治理成效明显的镇、办进行补贴,区政府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全力”的要求,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群众出资参与垃圾治理和卫生保洁,创新融资模式和渠道,支持通过特许经营、股份合作、委托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

   (三)强化宣传引导,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垃圾分类知识、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镇、办宣传部门,通过制作宣传牌、墙体画、环保画,免费张贴宣传画,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引等形式,妇联部门发挥妇女在农村家庭卫生保洁骨干作用,带动全家参与农村垃圾治理,营造治理垃圾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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