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成文日期: 2021/4/30 0:00:00
失效时间: 发文字号: 卫政办〔2021〕14号
发文机关: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5/6 16:35:52
有效性:
关于印发卫滨区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政办〔2021〕14号)
发布日期:2021-05-06 16:35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5336

平原镇、关堤乡,区直相关部门:

现将《卫滨区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卫滨区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改范围

重点排查:2011年至2018年由发改、财政、水利、国土部门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同时,对于2011年之前由财政投资的仍在规划使用期范围内的项目统筹排查整改。

二、排查整改任务

在2020年全市普查整改成果的基础上,突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灌溉机井、泵、电的排查整改。

(一)排查问题。全面排查农田水利设施不配套、不管用问题;项目久拖不结、应完工未完工问题;管护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等。

(二)整改提升。对于农田水利灌溉设施,要全面整修、完善配套,达到设施管用要求;对于未完工的项目,要在整改期内全部完工。

(三)建章立制。建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对今后新建的农田水利设施,要将项目建设和建立管护机制同步推进。

三、排查整改目标

(一)设施管用,达到井出水、泵可用、电连通、能灌溉状态;

(二)群众满意,组织群众参与排查整改,整改结果达到群众满意;

(三)长期受益,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保障设施持续发挥效益。

四、排查整改时间安排

排查整改工作分为安排部署、排查整改、集中整改、验收评估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30日前)。成立工作专班,制订整改方案,全面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改阶段(5月1日至5月27日)。全面排查农田水利设施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能够即时整改的问题设施,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5月28日至8月27日)。按照“缺什么、配什么”的原则,配齐设施,完善功能。对于已经废弃、无法使用、确无价值的灌溉机井,要经过评估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消除安全隐患。在整改的同时,要同步落实管护责任、管护经费,因地制宜落实好管护制度和管护办法。

(四)验收评估阶段(8月28日至9月16日)。按照“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抽查”方式,9月5日前,区级党委、政府对照机井信息,组织整改自查,逐一查验到位,由区政府“一把手”签字确认后上报市级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统筹推进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抓手,形成“省级统筹、市级抓总、县级组织、乡镇实施”的工作格局。区里组建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统筹抓好排查整改工作。平原镇、关堤乡要成立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乡镇级工作专班,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的责任体系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是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区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排查整改的组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标准、出台验收评估办法等,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2018年机构改革之前本部门主管项目的整改和移交,以及未完工项目的建设、验收和移交;纪委监委抓好排查整改期间发现的有关干部作风、贪污腐败等问题的监督查处;组织部及时掌握排查整改过程中干部的工作表现;宣传部做好排查整改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

(三)加大资金投入,突出项目建设。整改工作的资金需求量大,乡镇政府要统筹整合资金,通过安排财政资金、使用建设结余、利用一般性政府债券、整合项目资金和引入社会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排查整改和管护工作资金需求,要确保资金拨付到位。要加大资金拨付力度,要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结算资金。

(四)转变工作作风,从严从实整改。在排查整改中,要切实转变作风、严格标准、务实整改;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是谁的问题就由谁来整改;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虚假整改、应付整改。对排查整改工作中发现的涉嫌失职渎职、贪污腐败、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加强指导检查,建立激励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实行“周通报、月调度”制度,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推进情况好、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通报批评,对漠视群众利益、消极应付,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视情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附件:1.卫滨区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及职责

     2.卫滨区农田灌溉机井排查整改登记表

 

 

 

附件1

 

卫滨区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

工作专班及职责

 

一、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 冯克润(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裴  瑾(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买银亮(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郝英凯(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成  员: 毛  华(区监委委员)

田  薇(区委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

张拥军(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琳(区发改委副主任)

王  建(区财政局副书记)

王建业(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玉娟(国土二分局副局长)

冀大旭(平原镇镇长)

申  岩(关堤乡乡长)

联络员: 梁会芳(区纪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

张鑫林(区委组织部科员)

杜  丘(区委宣传部科员)

李玉静(区发改委科员)

赵玉琪(区财政局科员)

张善涛(区农业农村局科员)

高  雅(国土二分局科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建业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区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组织推进各地扎实落实排查整改措施,协调解决排查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乡镇排查整改进展情况工作汇报,统筹推进排查整改工作;指导乡镇制定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设施排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管护机制,组织对乡镇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责任分工

(一)区纪委监委。负责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等相关工作。

(二)区委组织部。负责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中干部监督评价和考核激励等工作。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工作,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排查整改氛围,引导社会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四)区发改委。负责督促、指导本部门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设施排查整改工作。

(五)区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本部门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设施排查整改工作。做好排查整改资金落实工作。

(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本部门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设施排查整改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全区工作方案,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掌握乡镇工作动态,完成工作专班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

 

      县(市、区)农田灌溉机井排查整改登记表

序号

机井编号

原主管部门

位置

是否能用

问题类型

是否  废井

机井问题类型

泵问题类型

高压问题类型

低压问题类型

是否  完成  整改

整改  类型

无水

坍塌  损坏

其他

无泵

泵损坏

其他

无设施

损坏

其他

无设施

损坏

其他

立查立改

集中整改

1

                                       

2

                                       

......

                                       

备注:表内信息由排查人员录入专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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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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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