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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1 09:03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1489

卫政办〔201617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方案的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30日    


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方案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2016年新乡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卫滨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改善空气质量,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清明节寻根祭祖的民间传统习俗,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二、工作目标

(一)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文明祭祀宣传活动。一是印发“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倡议书,大力倡导现代感恩理念、文明缅怀方式。二是各村、社区开展“文明祭祀”公益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文明祭祀”宣传材料等方式,引导居民移风易俗,开展“文明祭扫”活动,三是各学校要发挥好家长学校的教育引导作用,劝导家长文明祭祀。

(二)树立生态环保新理念。积极倡导通过植树、种草、鲜花和诗赋、祭文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来寄托哀思,严格禁止燃放鞭炮,消除鞭炮喧嚣、纸灰飞扬、烟雾缭绕的现象,共同保护绿色生态的自然环境,还清洁明净于清明节。

(三)开展“绿色清明”志愿服务活动。一是开展“文明祭祀”志愿劝导和防火巡查活动,防止因燃放鞭炮、焚香烧纸引发火灾和造成环境污染。二是开展踏青旅行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居民、工作人员举行文明踏青活动。

三、组织实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把此项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日程,制定方案、精心组织,积极参与。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充分利用墙报、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居民文明祭祀,近一步倡导文明新风,营造绿色、健康的节日氛围。

四、具体要求

(一)悬挂横幅,营造氛围。平原镇、各办事处要积极行动,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社区、企业在人员密集区及中心地段悬挂横幅,倡导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宣传。

(二)文明祭祀有关宣传标语1、提倡文明祭奠保护生态环境;2、告别陋习文明祭奠;3、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4、破祭奠陋习,树文明新风;5、文明祭祀,平安清明;6、厚养薄葬,文明祭祀;7、文明祭扫鲜花祭祀、清明时节雨纷纷,一束鲜花祭故人;8、祭祖毋忘文明,扫墓注意防火;9、厚养薄葬,文明祭奠;10、鲜花献故人,植树绿祖坟。(供参考)

(三)安排专人,巡视巡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级环境监管网格第一责任人。各镇、办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指定专人在重点路段,敏感时间进行巡查,对发现的不文明祭祀现象立即治理。

(四)严格督导,严肃追责。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对活动方案落实不力的镇办及有关部门,区政府将根据《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公开约谈;对在治理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的,将严肃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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