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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卫滨区2016年金融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1 09:23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1559
   

卫政〔201634

 

 

卫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卫滨区2016年金融工作意见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现将《卫滨区2016年金融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5


 

卫滨区2016年金融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以“资本运作服务年”和“金融知识普及年”为抓手,重点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发展壮大金融产业,深化金融改革,鼓励金融创新,优化信贷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强化金融知识宣传培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资本市场融资规模完成4亿元市定目标任务。我区实现“新三板”挂牌公司1家。平原镇、各办事处至少有一家新三板后备企业。

(二)创新宣传和培训方式,提高企业家、银行家和领导干部的金融专业水平、资本战略思维和资本运作能力,提升全区群众的金融认知水平、金融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三)加强对各类违法金融活动的风险监测和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做好信贷投放的引导和激励工作

1.加强信贷投向引导,保持信贷投放的合理增长争取各市行在业务规模、金融创新、机构网点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引导力度,保持信贷投放的合理增长,尤其是对实体经济的倾斜。坚持务求实效原则,区政府积极组织有针对性的银企对接活动支持各国有大型银行不断向我区延伸金融服务体系,引导信贷资金向小微企业和“三农”倾斜

2.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腾出信贷空间。督促银行用足用好现有核销政策,加快核销进度,做到“应核尽核”。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等手段,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

3.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由区金融办牵头,召开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参加的金融形势分析会,定期对金融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发挥正向激励作用,选择一批守信用、经营好的诚信企业,由主办银行给予利率优惠,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债务负担。

(二)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1.加大新三板挂牌培育引导力度,做好挂牌前后的融资服务工作按照“挂牌一批,签约一批,后备一批”的工作思路,建立新三板企业工作台账,完善后备企业资源库,形成梯次发展的格局,确保2016年底我区挂牌公司总数达到1家,实现零的突破。平原镇、各办事处要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对拟挂牌后备企业主动拜访,季度走访频次不低于1次。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按照“一企一策、首问负责、一跟到底”的原则,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未签约的后备企业,要着重解决企业股东及管理者的认识问题,通过组织培训和示范引导坚定企业信心。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新三板后备企业创新信贷产品。加快落实政府对挂牌公司的扶持奖励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挂牌公司的日常监测,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2.鼓励企业多渠道融资,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并购贷款、发行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等筹集资金在我区开展并购重组,推动改造传统动能,提高行业集中度。大力发展债券融资,研究出台债券融资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合理利用直投公司资金、股权投资基金,推荐优质企业开展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暂未达到新三板挂牌标准的企业到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3.创新培训方式,提高资本运作能力。2016年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培训,进一步增强参训人员的资本战略思维,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增强银、政、企互信关系。

(三)深化金融改革,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

1. 加快保险业发展,加大保险资金的利用力度。用好用足国家的财政补贴政策,加强与保险公司开展对接,积极争取保险业通过发行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等资产管理产品,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

2. 支持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合规发展。完善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体的信用担保体系,逐步建立财政对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和担保代偿风险补偿机制,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担保体系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主导作用。转变行业发展方式,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一批担保、小贷机构。加强对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通过推动两类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开展第三方信用评级、搭建银担合作平台等工作,全面提升行业规范发展水平。

(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

1.发挥主办银行制度作用,分类化解企业资金风险。按照属地负责、行业指导、多方联动、分类处置的原则,建立重点产业和企业资金链动态监测协调处置机制,坚持“一企一策”合理制定风险化解方案。深入推进主办银行制度完善主办银行制度内容,切实发挥主办银行制度在稳定银企关系、促进信息透明、合理授信、合理定价、防范风险等方面的作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全民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整合利用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各金融机构的宣传平台等资源,灵活多样地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全市群众的金融认知水平、金融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3.把控风险底线,引导规范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见》(新政办〔201615号),按照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节点开展深入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和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分类清理规范。

4.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监)管一线把关责任,加强风险排查监控和联合行政执法,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按照“减存量、控增量”的要求,依法依规全力推进案件处置。组织学习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金融行业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完善风险监测体系,督促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及时处置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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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