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卫滨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审查,新乡市卫滨区丰睿教育培训学校等1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附后)连续两年未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上述社会组织分别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新乡市卫滨区丰睿教育培训学校等12家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新乡市卫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局窗口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上述社会组织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新乡市卫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部门:卫滨区民政局31号窗口
电话:0373-2829019
拟撤销登记机构名单
1、新乡市卫滨区丰睿教育培训学校
2、新乡市卫滨区卓越教育培训学校
3、新乡市卫滨区张老师文化教育培训学校
4、新乡市卫滨区智拓教育培训学校
5、新乡市卫滨区佳音教育培训中心
6、新乡市卫滨区乐钉教育培训学校
7、新乡市卫滨区金博教育培训学校
8、新乡市卫滨区清艳教育培训学校
9、新乡市卫滨区平行线教育培训学校
10、新乡市卫滨区培升励学教育培训学校
11、新乡市卫滨区凹凸教育培训学校
12、新乡市卫滨区华阳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豫公网安备410703020002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