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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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和个人 |
河南思航润滑材料有限公司、原高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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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河南思航润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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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卫滨)应急罚〔2026〕010号、(卫滨)应急罚〔2026〕0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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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时间 |
2026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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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河南思航润滑材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企业主要负责人原高航处人民币20000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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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26年7月10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河南思航润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在未取得合法安全审批手续、安全条件未经核验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生产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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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企业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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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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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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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410703020002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