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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6-17 16:46 信息来源:卫滨区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10450

新乡市卫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各有关股、室: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豫市监【2019254号),集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市监办【202066号),现就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信用分类监管,突出风险防控,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抽查内容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的全部事项。

二、抽查检查时间

    202271日至20221130

三、抽查范围及比例

抽查范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种子监督检查、对农药的监督检查、对兽药的监督检查、对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查、对动物门诊及动物医院的监督检查、水政执法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执法的监督检查。

抽查比例:对无风险企业免于抽查,对低风险企业为5%,对中低风险企业为10%,对中风险企业为20%,对中高风险企业为30%,对高风险企业也100%。

三、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各科室内随机从《卫滨区农业农村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3、 被抽取的执法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执法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当年不少于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

 

五、抽查结果运用

各股室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远侧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纪录,确保抽查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六、严格落实责任

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新乡市卫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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