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卫健委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四)
发布日期:2024-03-06 17:12 信息来源: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量:2767

卫滨区卫健委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四)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现将此批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校验

1.平原镇东水东村第二卫生室

2.平原镇水南村第二卫生室

3.平原镇梁任旺村第二卫生室

4.平原镇沈小营村第一卫生室

5.新乡市卫滨区胜文社区卫生服务站

6.新乡市卫滨区化工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医疗机构注销

1.新乡新华医院八一诊所

2.卫滨马艳玲诊所

3.卫滨马新萍诊所

4.卫滨荣泰诊所

 

 

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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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