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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关于《“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2-07 17:52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4574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20216253时许,我省商丘市柘城县远襄镇北街一武术馆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6人受伤。火灾发生后,省委书记楼阳生批示:“全省各市县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地毯式隐患排险工作。”为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全省“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20号),决定自即日起至93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二、工作目标

推进“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平稳。

三、治理范围

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四、治理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

五、治理措施

(一)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的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九)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

(十)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相关阅读:关于印发卫滨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政办〔202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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