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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卫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文化 旅游业及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2 17:17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2579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要求,按照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我区文化旅游业及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一、复工复产时间安排

根据《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疫情防指办〔202015号)文件要求,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我区文化旅游业及经营单位按要求复工复产。

217,三星级以上宾馆。

网吧、歌舞厅、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暂缓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条件

所有拟复工单位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六类台账:

    1、门岗入场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经营场所、办公区、电梯间、厕所消毒台账。(建议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建议早中晚至少1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建议每天不少于2次)

6、单位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单位要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不少于2周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2周所需要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各项管控要求

做好员工排查登记,制定实施错峰返岗措施,落实六项要求。对疫情重点地区和出台文件限制人员流动地区的员工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省内其他地市返新的员工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7天,外地员工需提交村委会、乡镇或社区办事处出具的疫情安全证明方可上岗。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经营场所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办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三、复工复产审批

我区文化旅游业及经营单位实行复工复产审批制度,由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办公、集中受理文化旅游业及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申请。

(一)对照复工复产条件,单位进行准备和自查整改,符合条件后,经单位所在镇办同意后,向区文化旅游业及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联合审核领导小组提出复工复产申请。

(二)文化旅游业及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联合审核领导小组对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现场条件进行复核验收。

(三)文化旅游业及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联合审核领导小组将现场验收情况和镇办意见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经指挥部研究同意后,区文旅局下达同意复工复产通知。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卫滨区文化旅游业及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联合审核领导小组。

  长:姬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艳丽  区文旅局局长

  员:李学桃  区卫健委主任

        刘晓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冀大旭  平原镇镇长

    南桥办主任

    自由办主任

    解放办主任

    胜利办主任

赵彦茹  健康办主任

            中同办主任

            铁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艳丽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业及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镇办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文化旅游业及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办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做到守土有责、担责、尽责,结合各自辖区疫情防控形势,配合做好辖区文化旅游业及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工作指导,使文化旅游业及经营单位尽快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和标准。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镇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督导检查,对复工复产后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要采取责令停业、约谈通报等措施,直至纳入“黑名单”等企业诚信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予以从严处理。

 

 

                                    2020年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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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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