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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提醒
发布日期:2022-04-18 10:44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2396

卫滨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疫情防控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卫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居民朋友,有以下情况人员请立即报备:

一、与发布病例、密接人员轨迹有交集人员;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防疫指挥部等部门电话告知的各类涉疫风险人员。

二、外地来(返)新人员。实行提前3天通过“放新办”登记报备制度,并在抵新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或居住酒店进行报告,配合落实信息查验和相应防控措施。

三、援建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援建来(返)新人员提前报备报告,由建筑施工单位或施工负责人统一组织人员乘专车返新,不私自拼车或搭车返新。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非必要不下车、不与他人接触,入新后由属地疫情防控机构“点对点”闭环转运,统一管理。

四、涉疫快递人员。请4月7日以来收到发货地为山西或经山西中转韵达快递的居民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按照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辖区内各类快递物流机构(含驿站、代售点)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具体要求:

1.有相关旅居史且已返新人员,请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2.各交通卡点、宾馆酒店、民宿、学校、医疗机构等单位加强排查管控,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查验核酸证明等各项防控措施。发现风险人员,要及时向该人员属地防疫部门报告,采取应急管控措施。

3.居家隔离人员请配合管理,足不出户,接受上门核酸检测。

4.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必须外出时作好个人防护。健康监测期间,监测人员和同住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不要自行购药、服药,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网约车等,需立即报告社区(村),到正规发热门诊就医。

5.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时,要坚持全员扫码登记入内,配合做好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按规定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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