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滨区17、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9-24 15:39 信息来源: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1216

 

卫滨发改〔202161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卫滨区17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

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市卫滨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卫滨区17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卫滨农202168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卫滨区农田水利项目县修复工程建设为农作物的生长提供良好环境,带动项目区粮食生产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同意建设卫滨区17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修复工程项目,在线平台项目代码为2109-410703-04-02-817491

二、建设地点: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机井损毁20眼,维修机井20眼,水泵损毁40台套,井堡40套,渠道损毁共计2300米,地埋管道2800米,低压地埋电缆1200米,生产路2200米,智能化设施65套。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63.13万元拟申请中央财政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工程工期为6个月。

六、招投标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符合国家资质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环节进行公开招标。因时间关系,具体招标方案另行提交我委核准

七、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该项目编号为卫滨发改〔202161号。

请接文后,抓紧进行下步工作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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