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滨区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12-05 16:05 信息来源: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1108

 

卫滨发改〔202191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卫滨区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新乡市卫滨区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卫滨区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卫滨民字202147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力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同意建设卫滨区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项目,在线平台项目代码为2112-410703-04-05-837953

二、建设地点:新乡市建设路西段38号,新乡市新辉公路与新辉北二巷220号,新乡市解放大道272号南楼,新乡市新华街72号,新乡市人民西路与百泉大道交汇处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主要对卫滨区特困供养机构进行新建、室内装修、改造等。规划新改建8栋建筑,总建筑面积20000㎡,占地总面积15900㎡,新增400张床位。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升级改造7栋建筑,建筑面积约9000㎡,占地总面积6400㎡,新增180张床位;二期建设新建医养服务中心大楼1栋,建筑面积约11000㎡,占地面积9500㎡(约14.25亩),设床位220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2022年中央和省级资金、市财政资金及区财政资金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

六、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该项目编号为卫滨发改〔202191号。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土地预审、规划预审、能评等前期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报我委审批。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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